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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先生说我独脚一生是什么意思算命的说罗成有七十余年寿命,为何却二十多岁就惨死我喜欢的女生问我,你相信命吗怎么回她呢人们往往比较重视面部的整洁干净,毕竟是形象担当,然后就是双手纤细洁白,因为手也叫做“人的第二张脸”,但甚少人会去关注双脚。有的人脚长的好看,穿什么样的鞋子都很出彩,有的人脚型不雅,夏天几乎不敢穿露脚的鞋。一起来简单分析,六种脚型什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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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脚
第二根脚趾最长称为希腊脚,有此脚型的人一辈子忧喜参半,前半辈子可能过的比较心酸坎坷,无论做任何事都有阻碍,忙忙碌碌不得其法,好在坚强不屈,一直很努力,期盼有天能出人头地。后半辈子努力工作,有良好的机遇,最终收获好的结局,过上幸福的生活。
埃及脚
第一个脚趾最长称为埃及脚,拥有这种脚型的人天生就是富贵命。他们性格开朗、无拘无束、乐观真诚,很受他人欢迎,和谁都能打成一片。而且他们善于抓住机会,无论身在何方,都能遇到人生的伯乐,开启不平凡的人生,事业风生水起,一辈子运气好的令人嫉妒。
罗马脚
前三根脚趾齐长称为罗马脚,拥有这种脚型的人,一辈子福气深厚。他们的目标很高,独具慧眼,头脑灵活,遇事懂得举一反三,善于变通。同时,他们很谦虚,积极上进,对知识的渴望无止境,所以这种人很容易成为富有的人。
农民脚
五根脚趾齐长称为农民脚,拥有这种脚型的人是劳碌命,热爱自由,个性奔放,不安于现状,很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享受物质生活。只不过赚钱能力一般,基本上没什么存款,辛苦工作最后钱都不知不觉花出去了,属于一生劳碌但无所成。
富贵脚
脚板厚的人是富贵命,一生运势都很顺畅,他们虽无很大的作为,但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能顺顺利利,平平稳稳,即便不是人中龙凤,也依然富贵加身。拥有这种脚型的人聪明机智,很懂得赚钱之道,也很善于理财,十之八九都是富贵之人。
财运脚
脚心凹陷明显的人财运很好,会有充盈的财库,在家是管钱的那一个,工作上可能是公司的财务或高管。虽然他们性格偏内向,但是运气却一直很好,事业有成,钱财大涨,成为他人眼中的佼佼者,一辈子不愁吃喝。
罗成被苏定方射杀时,年仅二十三岁,为何英年早逝?原来罗成不是凡夫俗子,而是'白虎星'下凡,罗成文武双全,由于不苟言笑,枪法又出众,人称'冷面寒枪俏罗成'。罗成乃名门之后,燕山王罗艺的公子。罗成早熟,14岁就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其实罗成曾让徐茂公徐三哥算过命,牛鼻子老道说罗成有阳寿73岁,可是当他遇到徐茂公的师傅李半仙时,李半仙说徒弟徐茂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的修炼还不到火候。李半仙说罗成23岁时,甲午年,五月十五,正晌午被人'捂'住射杀,这事情神仙也左右不了,是命中注定的。罗成伤心欲绝,追问根由,李半仙无奈泄露天机告诉了罗成折寿的原因,共有五条。
一、当年罗成13岁时随父燕山王扫北,罗成是先锋官,心黑手辣杀死了鞑子和老百姓10万之多,上天惩罚他折寿十年。
二、罗成11岁时,曾经和表哥秦琼交换着学武艺,表哥秦琼教给他秦家祖传的金锏套路,罗成教给他罗家枪法,罗成把最拿手的三路回马枪没传授给秦琼,目的就是一旦和表哥秦琼翻脸,好收拾秦琼。老天看到罗成人小鬼大,和谁都没有实惠心眼,于是让他又折寿十年。
三、单雄信是罗成的拜把子兄弟,由于李渊曾误杀了单雄信的哥哥,单雄信和李世民有家仇,所以单雄信誓死不投唐。后来,单雄信单人匹马踹唐营,无人能敌,是罗成挺枪跃马,用回马枪把单雄信活捉,活捉也就算了,罗成偏偏做监斩官来羞辱单雄信。对朋友无义,上天惩罚他,折寿十年。
四、罗成自恃武艺高强,加之在单雄信踹唐营时,救了李世民一命,在李世民宴请罗成喝酒时,罗成喝高了,让李世民亲自为他牵马坠蹬,罗成在龙床上睡了一晚上。罗成不该虎穴占了龙床位,于是上天折去阳寿又十年。
五、李世民让罗成尽快攻下孟州城,于是罗成假扮卖绒线的小货郎混进孟州,后来又假扮翩翩公子勾引了孟州城守将的千斤小姐胡金婵和丫鬟王惠,在两位吃里扒外的女人帮助下,罗成夺取了孟州,罗成曾答应娶二人,罗成无奈在攻下孟州城后,在岳阳楼大办宴席娶妻,但在当晚放火烧了岳阳楼,两个女人香消玉殒。上天恨罗成无情无义,折寿十年。
以上五条共折寿五十年,罗成23岁时,在周西坡陷泥河被苏定方乱箭穿心而死。所以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机未到而已。
但我相信缘分。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为学习成绩还蛮不错的,所以身边围绕着很多朋友。但是有一个特别的古灵精怪,总觉得跟她在一块儿玩儿特别有意思。所以有一段时间跟她玩得特别好。但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我慢慢地发现我们之间有很多不同,所以对她也开始有点不那么重视,但心底还是希望能继续跟她做好朋友的。忽然有一天,她有点气鼓鼓地跑来我家,什么话都不说,就只是收拾她留在我家的衣服,并且把之前拿去穿的我的衣服还回来。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理我,什么都不说。我本来是不想理她了的,毕竟这么没由来的无理取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还是不自觉地就伸出去拉着她了。后来她告诉我,是她哥出的馊主意。说让她来我家把东西都带走,并且半个字都不说,要是我拉住她的话证明在我心里有把她当朋友,如果没拉住她的话证明我根本不想跟她交朋友。额……我真的原本不想理她的,手也真的是不自觉地伸出去拉住她的。但是,这就是缘分啊。
还有,其实我四年级回老家的时候留了一级,就是读了两年四年级。后来上初一的时候,我认识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并且后来成为了好朋友,直到现在,我们之间仍然很亲密。她是初一的时候才从深圳转学回老家的。她告诉我,原本她根本就不想回老家念书的,在那之前她爸也问过她很多次,但她都拒绝回老家读书,就偏偏是初一那次,她也不知道那段时间是怎么了,竟然很好奇回老家读书的感觉,所以她就答应了。然后,我们相遇,相识并且相知了。现如今我们是对方最好的朋友。冥冥之中早已经注定我俩会成为好朋友,所以无论中间的过程如何,最终我们一定会到达缘分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