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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几个算命准的师傅(“我是被王爷从青楼里赎回来的……”短篇微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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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风水,鉴宝,道士,医术求<最小说>里圆寂全文!“我是被王爷从青楼里赎回来的……”短篇微小说

八本三教九流小说,算命,风水,鉴宝,道士,医术

不点赞不评论,还不关注的小伙伴先来一手,胯下扎针,然后无情嘲笑,加上脚底抹油-穷追猛打,最后气不过点外卖价格还被超级加倍!!

传统命理女相十忌

1,宝鉴。作者:打眼。

简介:一局安百变,叵测是人心!三教九流,五行三家,尽在宝鉴之中!

精彩回顾:“秦风,你教我的这个……真的有用?”一把拉住从身边走过的秦风,李天远喘着粗气开口问道,那模样倒像是在操场上跑了五十圈一般。

“当然有用了,你练上半年就知道了。”

秦风还真没想到李天远能坚持下来,看了一眼远处的围墙,低声笑道:“看到那围墙没有?练上个半年,就凭你腿部的劲力也能翻过去。”

原本秦风不怎么想教李天远功夫的,只是一来被他发现了自己逃狱的事情,二来被他缠的紧,而且李天远为人虽然蛮横,但却非常的讲义气,这才传给了他一点基本功。

“我还一年多点就出去了,翻那围墙干嘛啊?”

李天远闻言翻了个白眼,不过想到自己能有功夫了,却是兴奋了起来,不断在心中盘算着,等出狱之后一定要好好教训下聂元龙。

想到这里,李天远顿时抬起头,在人群里找起聂元龙来,那小子明天就要出狱了,这让和聂元龙同一个案子进来却被多判了一年半的李天远很是不忿。

上次打群架,李天远知道是聂元龙在里面使的坏,所以第一时间就冲到聂元龙面前狠狠打了几拳,只是他吃的亏更大,眼下却是想找个茬再揍聂元龙一顿。

“妈的,算他运气好。”

2,草根石布衣。作者:中秋月明。

简介:诸葛亮在《前出师表》里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天下谋士皆以布衣自谦,这就是退则独善其身,进则兼济天下的布衣精神,千百年来一代代传承。而到了2000年:“职业”“……军师、幕僚、谋士?”“开什么玩笑,这什么年代了!学历,特长!”“我……是师父教出来的,没有学历,特长鉴人……”“什么?”“就是观人……”“滚!骗子都骗到这里来了!”“我真不是骗子!我是讲科学的!”草根石布衣的现实生活。

精彩回顾:小姑娘吓了一跳,扔下手里的菜单就跳过来质问杨德光:“怎么回事!仙人板板哦,咋了!”

杨德光一脸无辜:“我还不是刚刚等到他回来吃饭就这样了!”

周围看热闹的棒棒不少,外面天色已经开始擦黑,除了晚上还要上工的,大部分已经算是结束了一天的劳动,现在有的是心情看稀罕:“这不是新来的石娃子么,怎么了?”

“摔了?”

“看起来头上像是烧了?”

石涧仁坚持着拱手感谢关心:“没事没事……搬运东西脱力!”其他人才笑着点评两句散开,可被杨德光和耿妹子扶到桌子边坐下,分明脚下都是稳的,就是一双手在抖!

面对两个伙伴的追问,石涧仁苦笑:“要命咧,一下午都在用那个什么手持电砂轮打磨冰箱壳外面的锈……知道么,电动的,一按电钮就哒哒哒的转,抖了一下午!”不过说起这个,他脸上又挂起新奇的表情:“开始用手砂的,累死人,后来他们教我用电砂轮,好快!就是有点危险,差点把手给割掉,幸好我巨……还是很聪明的学会了,哈哈!今天一定要喝点白酒,舒活筋骨,他们最后给了我二十块钱呢!”

耿妹子难以置信:“你折腾一下午弄成这样,就赚二十块!你有什么值得得意的!还有头发呢,衣服呢?仙人板板哦!”那口吻活脱脱的小妻子恨铁不成钢,而且的确有点悍泼,还很斤斤计较在乎钱,可看上去真有种娇蛮的可爱。

3,宅师。作者:烛。

简介:宅,不仅是生活,更是一种境界!阴宅阳宅,青乌堪舆,上仰观天象,下俯察地理,中参人和,把握天地变化之玄奥至理,预知福祸吉凶。其中不仅有价值万金,常人梦寐以求的风水法器,另外还有可遇而不可求,神秘莫测,不可思议的风水格局。寻龙点穴,一指江山,寅葬卯发,催官显贵,化煞生旺。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家居设计师,无意中遭遇到天上掉下来的罗盘擦伤之后,懵懵懂懂成为了世人眼中的风水大师的传奇故事……

精彩回顾:现在看来,这个担心纯属多余。

想到这里,房东升不无歉意道:“方师傅,既然你知道这是赤蛇绕印格局,那么也应该看得出来,这个格局并不完美,更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关心则乱,难免多思多虑,如果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还请方师傅不要见怪。”

房东升很有诚意,直接当面赔罪。方元本来也没怎么生气,看到这个情况,一点不爽也随之烟消云散。

“房老客气了。”

方元轻轻摆手之后,也随之摇头说道:“不过我看得出问题,也未必能够解决问题。”

“那个……”

与此同时,包龙图犹如小学生似的举手提问:“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丸子你也说了,这里既然已经形成了风水格局,还会有什么问题?”

“瀑布。”

方元随手一指:“如果只是玉带环腰,瀑布的存在只是小问题,根本不会造成什么大碍。然而赤蛇绕印却不同了,层层降落的瀑布,却是非常严重的隐患。”

“为什么?”包龙图一脸迷茫。

4,山里有道观。作者:诸羊黄昏。

简介:“恭喜宿主,获得三清道长系统,日后您将以振兴道门为己任,任务失败则扌…”啪“刚刚好像有一只苍蝇?”系统,卒。

精彩回顾:果然是人靠衣装啊!

“不错不错,这道观的翻新比想象中的要给力很多啊。”李云啧啧道,这十枚香火钱的道观就这么给力,那么一百枚,一千枚,一万枚那绝逼要起飞啊。

嗯,只不过现在道观有十枚香火钱就得烧高香了。

看着自己那可怜巴巴的一枚香火钱,李云是蛋疼至极。

又得赚取香火钱了。

“希望这次道观的翻新能够吸引多一点香客吧…”李云默默的祈祷道。

“宿主,有一件事我必须提醒您。”系统淡淡道:“您下次兑换可以兑换驱鬼用的桃木剑,都留人间的妖鬼百分之百是有执念在身的,也就是说,几乎百分百触发任务,理论上来说,任务奖励的东西会都比同阶段商城里兑换的物品高半个品级。”

李云点了点头,这林小雅的渡化任务就奖励了一颗天桃花种,种出来的天桃花花瓣可是每个都值一枚香火钱。

这次任务奖励的森罗万象也是,自己在兑换列表里还没看到道法这一栏呢,只有一个一次性的五雷符。

然而李云还是有不少问题的。

5,玄门医圣。作者:笑论语。

简介:妙手逆乾坤,秘法转阴阳,神秘光环下隐藏的古人智慧,阴阳变化中阐释的天地法则。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风波。杏林小子身怀玄门秘法,行走都市。他是江湖中最年轻的前辈,是都市中最耀眼的圣手,金针可夺命,秘法可杀人。他周旋于三教九流,逍遥在红尘都市。

精彩回顾:这一次宁远打开木盒,并没有急着盖上盖子,而是直勾勾的打量着里面的血麒麟,此时的血麒麟在灯光下是越发的显得诡异,血麒麟一双猩红的眸子,就像是吸血鬼一样,让人忍不住心灵一颤。

宁远还好点,古风林凑过去看了一眼,就急忙躲开了,这东西邪性的不是一星半点,就是这么一眼,就让古风林有些受不了,只觉得眼前一花,好像有一头凶猛的麒麟凶兽踏血而来,全身血色翻滚,嘴巴大张,明显活了一样。

虽然这玩意给人的感觉很是诡异,这么浓郁的煞气让宁远也有些窒息,不过此时的宁远眼中却全是喜色,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

宁远虽然不喜欢给人堪舆风水,占卜算命,不过对于玄门秘法还是很喜欢的,毕竟这东西已经无法用科学来解释,有些超脱世俗的感觉,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无法抗拒这种奇异力量的诱惑。

如今的宁远,已经秘法入门,自然知道眼前这个血麒麟的好处,这么一件煞气浓郁的煞器,那绝对是玄门中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一旦用心温养,这东西就是一件厉害无比的法器。

所谓法器,是玄门中人堪舆风水,占卜算命,和人斗法的器物,就好像武者的武器一样,法器是不分宝器和煞气的,只要能为我所用,都可以称之为法器,这就像是古典仙侠小说中所说的法宝一样,不论正邪。

6,相声大师。作者:唐四方。

简介:这是一部写现实的小说,这是一部写相声行几十年兴衰变迁的小说,这是一部写民间艺人的小说。

精彩回顾:何向东自然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在分了那一只盖世无双叫花鸡之后,田佳妮和何向东也各自回家了,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方文岐也在家里。

何向东献宝似的拿出那半只叫花鸡,讨好笑道:“师父,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这叫盖世无双叫花鸡,传说在后汉三国年间有一位莽撞人……”

“行了行了。”方文岐赶紧打断他,道:“你会这些还不都是我教你的,瞎显摆什么啊。”

“嘿嘿,哇,师父你真了不起,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真了不起。”何向东用他并不纯熟的马屁功夫拍的震天响。

方文岐看到也好笑,知道自己徒弟那点也小心思,也不戳破,只是道:“得,别贫了,赶紧把鸡放好,洗干净手再过来。”

“好嘞。”何向东兴冲冲往厨房跑,放下叫花鸡,随便洗了洗手,在身上擦了擦,就赶紧跑回来了,对方文岐说道:“师父您有什么吩咐,就说吧。”

7,超品巫师。作者:九灯和善。

简介:十几年前,一个叫《爸爸在这儿》的节目几位父亲带着萌萌哒的小女孩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而一位山村人士混入了其中。十几年后,一个在青年带着一条老黄狗下山入城。。我不玩蛇虫我家养了一条老黄狗。

精彩回顾:大柱有些担忧的看着方铭,倒是一旁的琪琪无所谓的说道:“哥,校长又怎么样,我不违纪校长也不能开除我,大不了就是没有奖学金,我可以勤工俭学。”

听到琪琪这话,方铭笑了笑,说道:“放心吧,奖学金不会少的,而且没准以后会更多。”

说这话的时候,方铭的脑海中却是闪过沈自恪那老人的身影,先前校长在沈自恪耳边提到“文气”的时候,沈自恪眼中闪过的精光可没有逃过他的双眼。

所以方铭可以判断,沈自恪应该是知道文气,既然是知道文气,那沈自恪这会应该是在雕塑前了。

看到大柱和琪琪两兄妹疑惑的表情方铭没有解释,而也就在这时候琪琪的手机突然响了。

“是辅导员的电话,我估计是校长找到辅导员了,不管了,先不接了。”

琪琪吐了吐舌头,因为她怕辅导员打电话过来是来批评她的。对于琪琪这点小心思方铭清楚,但也只是笑了笑没说话。

此刻,校内另外一端,张阳脸上的汗都下来了,看着阴沉着脸的校长和一直没人接听的手机,心里那叫一个郁闷。

8,都市极品风水师。作者:白马神。

简介:凭借着能感应气场的混沌气团,罗定成为了风水大师和法器鉴定大师。趋吉避凶、化煞生旺、招财进宝……

这些在常人眼中神奥莫测的事情在罗定的手中不过是翻掌之易。

正所谓:一双慧眼鉴尽天下风水;两只异手玩遍世间法器。

神秘莫测的风水,价值万金的法器、高官巨商、俏丽少妇、豪门千金……平凡的乡村小子罗定的人生自此风生水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精彩回顾:“你好,请问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叫罗定的人?”

王韵发呆时候,面前却响起了一把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发现自己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正满脸笑容地看着自己。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王韵心里马上就冒出这样的一个念头。与此同时,她也迅速地打量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

王韵这些年做生意早把眼力练出来了,她一看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年纪在四十到五十的中年男人挺着的肚子然后就是红光满面,大热天的身上还穿着的是一套剪裁得体的深黑色范思哲西装,脚上穿着的是一双擦得一尘不染的皮鞋,手腕上那露出的手表闪着冷俊的光芒。王韵眼角的余光甚至还瞟到停在路边的一辆崭新的奔驰,虽然型号她不太认得,但是看那车庞然大物般的架势,绝对不是便宜货。

“这是一个有钱人,可是他为什么会找罗定,罗定什么时候认识这样的一个人了?”王韵的心里直嘀咕,罗定来深宁市不过几个月,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店里。正常来说,他是不可能认识这样的有钱人的。

“这个……请问你是谁?”王韵当下警惕地问。

孙国权商海浮沉多年,绝对是一个人精,他一看马上就明白面前的这个俏丽的少妇心里的想法,不由得有一点无奈,自己竟然被当成是居心叵测的人了。

不过,孙国权也没有办法,他要想找到罗定,就得先打消眼前这个俏丽少妇的疑心,于是笑着说:“我是罗师傅的朋友,我们刚认识不久,你也就没有见过我。”

那么本次推荐就到此为止啦,最后“天不生我小老弟,万古找书长如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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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安《圆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漂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都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了。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阴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阴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傅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绾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这么说,是十二年。”袁季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对的。十二年。”普云的脸上风情万种,她说到底不是个寻常女子,就像多年前,她根本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吗?”袁季说,“你最开始的时候,以为我在卖钱。”

“记得。”普云点头,“你现在还是在卖钱,可是我,我在卖身。”

“大家都不容易。”袁季平淡地微笑。

“跟你说话真好。”普云伸出手,像拍小狗那样拍拍他的脑袋,“我什么都可以说。你什么都见过了,你什么都看得惯。”

“客气了。”袁季有些羞涩,“我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人。人家都看不惯我。我还有什么是看不惯的。”

普云孩子气地仰望着灰蓝色的夜空,她呵出的长长的白气在寂静的街道上都是漂亮的。普云说:“你不冷吗?我又冷又饿。”接着她就看见了袁季放在铁盒子的盒盖上的烤红薯,她惊喜地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呀。怎么不早说。”

“你拿去吃。你尽管拿去吃。”袁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跟心急,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他说:“可惜了,真糟糕,都冰凉了。”

“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普云瞪大了眼睛,“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你跟我回去,我把它烤热了,我们来分。”然后她甩了甩头,自我解嘲地说:“我真是没救了。我居然和乞丐抢吃的。”

袁季用力地说:“好。”

一九九九年年末,凌晨的普云巷不再是白日里那个堆着一排排火柴盒一样的房子的陋巷。它那么光滑,平坦,一望无际,跟没有尽头的天宇相连。普云拉着小椅子的绳子,带着袁季在黑夜的普云巷里欢乐地奔跑。袁季觉得有点害怕,他从来没有试过这么快速的移动。耳边只剩下了四个小轮子吱吱嘎嘎的声响,还有普云靴子的清脆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笑。她其实一直都是当年那个五岁的孩子。袁季在这疾速地滑翔中闭上了眼睛。他想,原来天上的鸟的滋味不怎么好受。

普云的家就和袁季的裁缝铺一样狭窄破旧。这个房子跟她那身绚丽的衣服一点都不搭调。她把冰凉的手贴在脸颊上暖暖,嫣然一笑,然后生上了炉子。一九九九年的龙城,已经没有多少人生蜂窝煤的炉子了。可是这样的炉子有个好处,就是可以烤出来非常香的红薯。普云一边生火,一边跟袁季絮叨,就好像袁季是常常来这里做客的。

“好啦。”普云把热好的红薯一分为二,把红彤彤的半截举到袁季嘴边,“趁热吃,多香呀。”

“不,不。”袁季几乎是惊慌失措了,“你先吃你的那半。不用管我。我自己能吃的。我可以。”

“少啰唆。”普云瞪圆了眼睛,“你连手都没有,你怎么吃?我替你拿着,赶紧吃完。不然我的那半就要凉了。”

袁季只好听她的,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她白皙的手擎着的红薯。耳边,她细声细气地说:“哎呀,又没人跟你抢。等一下,你要把皮也吃到肚子里去了,我替你把皮去掉。你怎么这么笨,你咬了我的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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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被王爷从青楼里赎回来的。

那天他是来赎我姐姐的,瞥了一眼我的脸,「这是什么恶心的东西!」

姐姐在他怀里一撒娇,指着我说:「王爷,我这个妹妹命苦,长相丑陋,您行行好,花个三五子把她也赎了,做我的Y鬟倒也省心。」

王爷大手一挥,扔下了一个银锭,我便也跟着进了王府。姐姐得以人王府,得益于我。我自小,便有些不同。我能看穿人心,一个人要什么,恨什么,爱什么,我都知道。

我自然也知道,王爷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我让姐姐穿上青衣,配上翠绿耳坠,在眉间点上赤红的小点。我第一次见到王爷,便知道他爱而不得之人,是如此装扮。

果真,姐姐一场舞,王爷便已神魂颠倒,任人宰割了。

我同姐姐,是自小在青楼生长的。我们的母亲在世时,便是青楼头牌。

姐姐貌若天仙,十三岁就成了花魁,我貌丑,一侧脸上有一道三寸长的疤痕,生来就有。老鸨念在我娘的旧日情谊才收留我,如今我十六岁,才第一次出了这青楼的门。

姐姐成了姨娘,我成了姐姐的丫鬟。「玲珑,你放心,如今姐姐飞黄腾达,日后定给你也物色个好婆家。

姐姐试图用粉抹胭脂,遮盖我脸颊上的疤痕,试了半天,却还是叹息一口气说,「玲珑,怎就如此命苦。

我拂去姐姐的手,说,「女子又不是非要嫁人,我之后支个算命摊子,也能养活自己。

我心中早已明白,有所得必有所失。姐姐的日子会是红火的,王妃是个没有坏心眼的千金小姐,每日就开开心心的和前来王府探望她的小姐夫人们玩乐,也没把姐姐放在眼里,我心安,便也高兴。

到了王府后,我已经是自由身,终于可以上山采药。我小时候拜过一个师傅,他是我娘的相好,我娘不收他的银两,就是为了要他教我技之长,让我以后不至于饿死。

我师父不是个好人,倒也尽心尽力教我,毫无保留,后来,他病的得要死,还是我给他诊治再后来,他说他要去皇宫里挣大钱,我便再也没见过他了。

2.她为了考古课题,穿越到永元王朝,成为自幼走失一朝寻回的长公主。

少年登基的帝王,从来孤单,对她这位忽然出现的妹妹,并不十分热忱。

可她必须亲近他,这位千年后被世人称为最神秘的嘉德帝,一生只娶了一位皇后,而她所在考古队挖出的皇后陵墓中,却有两副棺木。

她来这里的任务,就是要查明另一副棺木里,入殓的到底是谁?

她小心翼翼靠近,想尽一切办法去讨好这个少年,想融化他满心的戒备和寂寞。

本是假意奉承,可渐渐的,少年开始对她笑,把一切最好的宝物都给她,抱着她柔声唤“小妹”。

她动了心,更绝望的是,他发现了,藏在枕下那放肆的同心结,还有他们相缠的发丝…只让他觉得恶心。

他给了她一道赐婚圣旨,驸马远在京外,这一嫁,便是永生不相见。

她并无异议,“我嫁,不叫陛下为难。”

可大婚之夜,素来克制守礼的帝王,神色惶然地闯入礼堂,仿佛一只被抛弃的小狗。

他又把她抢回了深宫,那夜,刚新婚的长公主,急病而亡。

国丧未出,帝迎新后,册封大典上,世人惊叹,新后面容肖似已逝的长公主。

百年后,帝后同葬,共入皇陵。

3.数万年来,整个魔界都在等魔尊醒来。

可他们家魔尊醒来第一件事,却不是带领他们走什么康庄大道,而是……

治病。

原因在于,他睡了数万年,身体不太行。

左右护法愁啊,赶紧请来魔界最智慧的魔医诊治。

魔医翻来覆去捏着好一通检查,半晌后一脸从容,“尊主这病,找个喜欢的人睡一觉就行了。”

于是,左右护法在万千女魔中挑选出公认的十大美人儿,给他们魔尊送过去。

怎知,他们家魔尊依旧不行。

左右护法看看角落里的十大美人儿,又看了自家魔尊,“尊主,这已经是咱魔界最好看的十大美人儿了啊!”

魔尊拿着一副不知从哪儿翻来的画,看得饶有兴致。

左右护法看了看那幅画,膝盖一软。

“尊....那是,那位可是冥界的鬼王啊....”

4.对不起我累了,所以我离开了……

她出生时因一双紫眸被父母视为不吉利抛弃,被他父母收养。

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童养媳。

他喜欢斗蛐蛐,她陪着他到处玩,被他父母责怪的时候替他顶罪。

他不喜欢看书,她自学所有东西,替他写功课蒙混过关。

他不喜欢学武害怕辛苦,她外出一年不日不夜拜师学武,护他安好。

他不喜欢她的紫眸,她研究医术把瞳色变为黑色却每时每刻要忍受针扎之痛。

他不知道,她为了他付出一切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初次见他之时,她低声哭泣,他拿起手绢温柔的替她擦了脸。

或许在他看来不过是随便一擦,但对于她来说是她当时所有的温柔和光明。

后来,她走了。

他听见他对朋友不在意的说,“她不过是我身边的丫鬟,赶她走都不会走,你要喜欢就给你了呗,不过你要把你那只蛐蛐给我。”

她手中的糕点散落在地上,她苦笑着想,原来在你心中我竟是这样的,罢了。

一天,三天,十天,半个月。

他都没有看见她,他有些恍惚,猛然发现生活中少了最重要的人,似乎斗蛐蛐也不好玩了。

他摸着她替他写的功课,仿佛她就在面前笑着像要奖励一般给他功课。

他想,她会回来的吧,一定会的,她这么喜欢自己。

两个月后,他在街上看见一个紫色面具,想起她的眸色本是紫色,后来变为黑色,他也从未问过原因。

他感觉心在疼,脸色泛白的蹲在地上,他想叫她的名字,却发现他只知道她是他的童养媳,别的,一无所知。

他抱着头低声喃喃道,“你快回来吧,我,想你了,很想,很想。”

雪花散散的落下,落在他脸上,越下越大,他似乎没有感觉,蹲在原地一动不动,口中喃喃自语。

她一袭白衣纱裙缓缓的走过盖满雪的桥,走到他面前。

“起来吧,天冷了,你该回家了。”依旧温柔的声音打进他耳中。

他猛然站起来惊喜的看着她,一把抱住不敢放手,他怕,这一切只是他的梦。“你,你回来了,别走好么,我想你,很想。”

纱裙在雪中微微扬起,乌黑的发丝衬着雪白的世界,她推开他,面容含笑眼眸中却没有一点笑意。

她轻柔的声音让他留恋却也因内容心疼,“对不起,我,累了。”

她转身离开了,他没有拦,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没有资格了。

雪越下越大,盖住了整个城市,也盖住了,她的从前

【对不起,我累了,所以我离开了。】

5.

她是高贵冰冷的神女。

他是邪魅不羁的狐王。

一次神狐交战,过招时多番被他调戏,惹得她羞恼不已。

天兵被狐妖击退,却漏下了她被狐王软禁。

日久生情。

饶是一向清心寡欲的她,也难逃他的柔情攻势。

人家,可是风流成性的狐王,久经情场。

不过,一物降一物。

自从遇到了神女梨落,他便收了风流性子,只钟情她一人。

两人日渐情浓。他居然连狐族的软肋都告知梨洛,那可是事关狐族兴灭的秘密。

可她终究是要回去的,起码,要给天庭一个交代。

可竟在梨洛走后的第三天,天兵夜袭狐族,布局精密,欲将狐族全数灭尽。

那一夜,狐族死伤惨重,所剩无几。

狐王风末也受了重伤,可再痛也未及心殇,竟是她

恨意在风末心中肆无忌惮的生长,似要扎根在此…

恨的越深,心便越痛。

一千多个日夜,狐族灭亡的仇恨和梨洛的欺骗鞭策着他变的更加强大…

今日,她来了。

可真是稀客,她居然敢来…?

呵。

他一身白袍,慵懒高贵的斜靠在王座上,怀中抱着一个衣衫半解的妖艳美人,头埋在那女子的脖子上亲吻着。

即便见她来了,也不曾抬头。

她极力忍住心中的苦涩,牵强的扯动了下嘴角。“听说你要攻打天庭?”

他停下动作,冷漠的看了她一眼,“怎么,他们这次是派你来当说客,还是,又来出卖色相套我的话?”

她心痛如割,指甲早已嵌入掌心。他终究,还是这样想她了…

数年前,是司法天神将她催眠,道出狐族软肋的秘密更非她自愿…

可如今,他是再也不会信她了…

七日后,他还是率军攻上了南天门。

天兵早已在那布下修罗阵,凡进此阵者,必死无疑。

她那日便是要告诉他有陷阱…

她挡在狐军面前,穷尽千年仙力破了修罗阵。

一如初见的白衣袂袂,她纵身飞入修罗阵,对他浅浅笑着。

那一瞬,她周身破碎成无数个晶莹的碎片,如阳光下的泡沫。

他的心在那一瞬也停止了跳动,近乎癫狂嘶吼着飞身想去抓住她,却已缈无踪迹。

“洛儿!!!!!”无可复加的痛楚一遍便不停的凌迟着他的心,无法接受失去她的事实。

他血红的眸子充满了骇人的杀意,一声令下,妖军大肆进攻,血染天庭,遍地横尸…

她死了,你们全要陪葬

梨落已经走了三百年了。

这些年里,风末几乎每夜都被心中的愧疚和自责折磨的夜不能寐。

百年前,就在梨落魂飞魄散的那一瞬间,被太上老君用秘术收回了一魂一魄。

狐军攻上凌霄殿时,玉帝拿出梨落的一魂一魄来换天庭的安宁,让风末平息干戈。

这些年里,他试遍了六界的招魂复生之法,却都没有成功。

狐族有本古籍记载,取忘川之边的黑色彼岸花为引,以心爱人的鲜血喂养。

待满七七四十九天后,黑色彼岸花变成红色,将其种在魂魄内,便可让她复活。

只是,黑色彼岸花没有人见过,是否存在也无人知道。

且欲过忘川河,便一定要从河中走过去。

每走一步,此生最痛苦的事便在脑中浮现一遍,同时需受万缕孤魂嘶咬之苦。

即使法力再高深的仙魔,也未必能活着走过去。

风末回来时,遍体鳞伤,脸色接近透明的苍白。

往日泛着墨玉般光泽的三千发丝,如今,已是满头白发。

他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只是日复一日的用血喂养彼岸花,守着梨洛的魂魄,一步也不敢离开。

四十九天后,彼岸花终于变红了,他小心翼翼的将花放在魂魄中,他的洛儿终于要醒了…

床上的人儿在一点点变化着,透明的魂魄变得真实,转眼间,已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了。

她缓缓的睁开眼,“这是哪?”

自她睁开眼的那一刻起,风末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唯恐一闭上眼她又不见了。“洛儿,你终于醒了。”

“我不认识你。”床上的人儿一脸陌生的打量着眼前的白发男子。

这是怎么回事?梨落的看似失忆的举动让他慌了心神,急忙拿出古籍翻看。

最后一页写着。

重生者以彼岸花为心,绝情绝爱。

若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愿倾尽一生之所爱,只盼有一日暖回你的心。

6.

农历七月十五百鬼夜行

黑夜里一户人家灯火通明

一玄衣男子坐在院子里的亭子中

桌子上放着一把瑶琴和一副棋

男子撑着头,看着天上的月

好像在等着什么人

忽然,院门打开了,一白衣美人迈入院中

男子愣了一下,眼中闪出惊喜的色彩

急忙迎上去

这时白衣美人从远处看到桌上的瑶琴,笑道:“真的替我保管着琴啊”

男子挠了挠后脑勺,脸上有了一丝红晕说道:“那是当然了,你的琴我怎么可能弄丢呢”

白衣美人走进亭子中,黑衣男子跟着她

白衣美人纤细的手抚摸着琴弦

脸上笑意甚浓

黑衣男子坐下语气有些沙哑道:“你不在的时候,都没人陪我下棋了……”

白衣美人笑道:“那么想我啊”

黑衣男子猛点头

白衣美人坐下说道:“既然如此,我陪你下棋吧”“好啊!”男子高兴的答道

白衣美人,挑起男子的下巴笑道:“输了,你可就是我的人了”

男子抓住女子的手,脸上一片红晕,扭头说道:“谁输还不一定呢!”

“好好好,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啊”

俩人下棋快天亮时

棋下完了,结果毫无意义男子输了

男子叹了一口气

女子看了看天,说道:“我为你弹琴吧”

男子眼圈有点红,只是点了点头

琴声入耳,俩人却无心欣赏

琴也终弹完了

女子苦笑道:“你说我死了,你猜我会去哪里?”

男子抱住女子,头埋在女子的颈脖里声音异常沙哑说道:“无论你在何处,我都会去找你,这一世如此,下一世,下下一世,生生世世都是如此!”

女子落泪笑道:“这可是你说的,你不能忘,知道吗?”

太阳慢慢的升起

女子的身子也渐渐消失

那所谓的七尺男儿不落泪,早已不在男子心中

男子看着女子慢慢的消失,心如刀割

当女子消失在脸部时

男子摸着女子的脸,说道:“奈何桥上等我可好”

女子笑道:“好……”

(完,今天发文晚了,对不起大家,今天有点事,这篇虐文可能不太好我是只改了一小部分,请见谅

7.

她和他初遇在桃花林中

从此她爱上了他

每天都找各种理由见他

因此他也很烦她

他对她冷漠的说道:“你爱我是没有结果的”

她似乎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笑道:“我知晓,我只是在等你回顾看我”

可是,那日

她不再找他,不再理他

他每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都希望她能来

可事与愿违

他再也接受不了身边没她的日子了

他直接去她家找她

却发现,她家在办丧事

他心里有强烈的不安

几乎是狂奔进去

白染了中整间房

却发现她的母亲在灵堂里哭得撕心裂肺

没曾想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安安静静的躺在棺木中

他愣在了那里,眼前逐渐模糊

泪一滴一滴的落在了地上

她的母亲给他一封信

他看完后,说道:“能把她葬在桃花林吗?”

她的母亲同意了

她的墓碑上写道:吾妻之墓

那字就是他刻上去的

她给他的信中写道:

陌,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你

不知你是否知道

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

心跳跳的很快

我明白这就是心动

很抱歉,我说过我会等你

等到你爱我的那一天

我们一起看桃花落下

一起看天下繁华

但是,我等不到了,我知道我食言了

我希望你不要把我的死放在心上

我希望你娶妻生子,过上美好的生活

愿你今后安好

今生,你我不是夫妻

来世,你做我夫君可好

落笔-叶无心

她并非无心,只是将心交于他

她的可爱,她的傻,她的纯真,她的笑

这时他才发现早已铭记于心

不要把你最爱的和最爱你的人给弄丢了

 大家新年快乐吖,新年虎虎生威,作者因为学业问题很久没更新过啦,宝宝们有想看的文或者更新可以私信或者评论留言哦~

光绪出生那天,一个瞎子,一个聋子各说了一句话 全部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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